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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教育学院2018年秋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人员
已毕业但未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2016级及以前的在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通过国家外语考试的同等学力研究生。
二、  申请条件及程序
按照《北京体育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北京体育大学申请研究生学位科研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工作手册。
2012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相关操作通过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书面申请材料交所属学院。另,学位审核“未通过”的处理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研究生毕业及学位审核的说明”(http://grs.bsu.edu.cn/xwgz/lwdb/15388.htm)。
2011级及以前的研究生,学位申请者向所属学院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学院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报研究生院(详细流程请查阅:http://grs.bsu.edu.cn/cyxz/26309.htm)。
三、学位申请流程及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科研信息(研究生管理系统-----考核管理(学生)-------新增科研信息)。
http://219.242.208.3/cms/index.jsp


 
(二)学生于914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提交申请材料到教研楼306办公室(电话:6298 9357)。
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资格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常用下载GS409表,http://grs.bsu.edu.cn/cyxz/7236.htm);
2.研究生成绩单(自行打印)
3.科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⑴封面,需在封面上写姓名和学号
⑵目录、本人题目及页码特殊标记⑶本人论文全文),提交时学院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注:学生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前可以通过“毕业学位自审核”功能进行自审,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http://grs.bsu.edu.cn/xwgz/lwdb/39707.htm
特别提示:“自审核”功能不能代替学院的毕业学位审核工作,即学生自审核仅向学生个人公示结果但不更新数据(审核结果及查看备注的内容不变)。学生仍须按照学院的要求提交毕业学位申请材料,由学院完成审核工作。
特别说明:当学生暂未达到毕业学位资格要求,但正式答辩前能符合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并进入论文的下一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学生未符合毕业或学位资格要求,但论文正式答辩前能符合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学生提交书面申请(GS409_SQ,http://grs.bsu.edu.cn/cyxz/7236.htm,须详细注明审核未通过原因,即“毕业自审核”不通过的备注内容)至所属学院;
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评审组,对照学生申请,逐一审核落实并出具研究生毕业(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GS528表,http://grs.bsu.edu.cn/cyxz/44698.htm),院长签字并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③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更新管理系统,学生先开始论文工作;
④学生上传答辩论文前,研究生院将再次更新管理系统,学生须重新进行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后续论文工作。审核不通过的,半年后(不符合毕业条件的一年后)重新开始学位申请工作。
(三)2018107日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学生上传查重(盲评)论文(学生的论文状态需要达到“研究生院论文未查新”)。
(四)20181010日前,研究生院论文查重并更新结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及时关注查重结果,对于查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度引用处理办法》处理。(http://grs.bsu.edu.cn/xwgz/lwdb/36614.htm
注:根据《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度引用处理办法》,107日前论文完成提交但查重结果为“15%≥重复率<20%”的,研究生须于1015日前重新提交论文(论文状态须达到“研究生院论文未查新”)。
(五)20181016日至11月上旬研究生院对查重通过的硕士论文抽检40%进行双盲评审,其他学生由学院安排预答辩;博士全部外送进行双盲评审。双盲评审(或预答辩)合格的由各学院组织论文正式答辩工作,研究生院统一公示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六)201811月上旬11月中旬,学院完成研究生论文的正式答辩工作(学生的论文状态需要达到“论文答辩已完成,秘书上传答辩结果,学院已确认,答辩通过”)。
注:学生提交答辩论文前时,系统将自动效验学生的学位申请照片,若无学位照片将不能上传答辩论文,具体处理办法详见《关于采集学位照片(单独采集)的通知》
(七)20181130日前,论文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学院提交答辩后的完整版学位申请材料,学院汇总材料并报研究生院(学生的论文状态需要达到“学生材料院系已确认,并自动生成学位证书编号);
(八)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后的论文抽检;
(九)学校预计于12月下旬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学位资格,并授予学位。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或教育学院联系。
 
 
教育学院
201891
 
 
附:学校2018年秋季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