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数额和奖励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2人。
二、评选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 胡扬
副组长: 谢敏豪、程建平
组 员: 付红星、邢尚杰、申键、高峰、逯铭洋、马冰、厉明琴、胡斌
(二)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三、评选对象
我院2012级、2013级的全日制学术型学位、专业型学位非在职研究生,2011级、2012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
5.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读期间,博士生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申请单位主持省部级课题以上,或以北京体育大学为通讯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国内核心期刊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硕士生参与省部级课题以上(排序在前3名者),或以北京体育大学为通讯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读期间取得全运会前3名,亚运会前6名,世界杯、世锦赛、奥运会前8名以上成绩;
6.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7.身心健康。
六、评选程序(具体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