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4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根据《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分为研究生自评和导师评分、学习成绩、日常操守、科研活动、集体活动等五个主要方面的得分来核算中期考核成绩。
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4级全日制硕士(含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情况、奖励情况等。
三、考核结果: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四类,具体如下:
A(优秀):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没有违纪现象,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课程学分(博士16学分,硕士36学分),平均分在86分以上,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国内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②获得一级以上运动员或裁判员等级称号;③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如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
B(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已经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总学分数2/3以上,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
C(基本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已经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总学分数博士5-10学分、硕士10-20学分,学生须向学院提交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单(C类)。
D(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已经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数博士5学分以下、硕士10学分以下。学生须向学院提交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单(D类),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研究生培养环节。
四、考核小组组成
考核小组组长:王华倬、聂伟
副组长:尚迎秋
组员:于作军、杨怡、颜世琦
五、考核结果公示
中期考核结果由研究生院汇总后通过管理系统统一向学生公示。
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年12月3日至12月7日,为提交中期考核材料时间,包括: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须正反面打印)、成绩单、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处(教研楼300室)。
2.12月7日-18日为教育学院考核组审核时间。
联系电话:辅导员办公室 010-62984715
教务员办公室 010-62989357
附件: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C类、D类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单
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