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博士学位申请人:
我校2015届春季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一、学生范围:论文状态为“33论文盲评或预答辩完成通过”的博士层次研究生。
★注:学生务必及时查询本人的论文状态。目前部分学生的盲评结果尚未返回,请注意查询管理系统的更新信息。
二、提交时间及材料内容:
电子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5月10日,通过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信息及电子版(PDF版)答辩前论文。
书面材料:2015年5月11日前提交下列材料到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教研楼306)
1)答辩申请表,附件1
2)学位申请书,附件2
3)答辩论文6本、中文摘要50份
三、 提交注意事项:
1. 答辩前论文应为按照盲评专家意见修改后的论文,PDF格式,具体格式规范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常用下载GS508;
注:请通过“管理系统”--论文信息--查看盲评结果,查询本人的盲评结果(根据评审结果自动显示)
2. 提交答辩前论文时学生需要在管理系统上填写学位信息申请表(管理系统中论文状态“40未填写学位信息表且答辩前论文未提交”处),系统将自动效验学生是否已经提交学位申请照片。未提交学位照片的学生只有提交照片后才能上传答辩前论文。
★注:补照方法:易拍数码影像中心 | 高校毕业数码证照补拍点,东三环中路国贸桥(地铁C出口),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房间,时间:9:30~12:00,13:00~17:00(周二~周日工作,周一休息),电话:58691620(正常营业时间,无需预约),周一、法定节日及高校寒暑假期(2月/8月)休息。
学生照相后,请及时将纸制版照片及电子版光盘提交至研究生院学工办李红涛老师处(南办公楼236室),电子版照片将由“易拍”直接发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更新管理系统后,学生填写学位信息并上传答辩前论文。
3.2011级及以前的研究生,仍按照原方法提交论文。
教育学院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