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研究生院《关于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教育学院开始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数额和奖励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2人。
二、评选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 胡扬
副组长: 谢敏豪、程建平
组 员: 付红星、邢尚杰、申键、高峰、逯铭洋、马冰、厉明琴、胡斌
(二)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教育学院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组成。
三、评选对象
我院2012级、2013级的全日制学术型学位、专业型学位非在职研究生,2011级、2012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
5.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读期间,博士生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申请单位主持省部级课题以上,或以北京体育大学为通讯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国内核心期刊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硕士生参与省部级课题以上(排序在前3名者),或以北京体育大学为通讯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读期间取得全运会前3名,亚运会前6名,世界杯、世锦赛、奥运会前8名以上成绩;
6.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7.身心健康。
六、评选程序(具体时间安排)
1.研究生申请(即日起至9月9日上午10点前):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于9月9日上午10点前向教育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教研楼300室)提交由推荐人签字后的《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推荐人一般由导师担任)和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同时将申请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inabsu@126.com。
2.我院在2014年9月10日后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院评审委员会委员就初审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竞赛成绩和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评定,确定参加学院公开答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3.学院将安排公开报告和答辩,院评审委员会就答辩情况进行讨论、表决,形成最后的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名单。答辩时间为9月10-日-9月14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在9月15日-9月19日期间,将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教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5.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于2014年9月22日对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如无疑意,并于9月22日至26日在全校范围内对审核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于9月底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联系人:于作军(62984715) 颜世琦(62989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