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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级博士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院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同学依据本通知要求做好中期考核工作安排,按时上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6级全日制硕士(含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2016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学习情况、科研情况、奖励情况等。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28124日为提交中期考核材料时间,包括: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须正反面打印)、成绩单、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处(教研楼306室)。
2.125-10日为教育学院考核组审核时间。
联系电话:   辅导员办公室   010-62984715
教务员办公室   010-62989357